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校科技经纪人队伍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成果交易,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科技经纪人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省科技厅《技术经纪人实务培训大纲》(浙科发成〔2014〕80号)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安排培训内容,突出指导性、实用性、可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培训对象
全省高校中从事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科技评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项目管理、科技合作等有关工作的人员共180名(具体名额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3日,共28学时,其中3月30日上午报到,4月3日下午参加统一考试。
2.地点:杭州涌金饭店(杭州市劳动路127号,电话:0571—87067608)。
四、培训方式及师资
采用理论授课和案例分析相结合、互动交流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重点邀请省内外长期从事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交易工作并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
五、报名方式
培训工作委托浙江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组织。请各相关高校于2015年3月20日前登录浙江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网站(网址:www.zjkjpx.org)“培训报名”栏完成在线报名工作,并将名单汇总报省教育厅。
六、考试发证
培训后参加由浙江省技术经纪人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浙江省技术经纪人证书”。
七、其他
1.开展高校科技经纪人培训是探索建设高校科技经纪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相关人员参与。
2.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八条禁令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将向各单位反馈。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需书面向省教育厅报告。
3.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联系人:姜毅,联系电话:0571―88008970。